10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在运输、贮存环节的质量安全,促进医疗器械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附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代物流行业信息化、数字化与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落地实施,推进医疗器械全程可追溯。鼓励企业集约化、一体化、数字化发展,采用新技术发展现代物流,提升医疗器械供应保障服务能力。
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的相关解读:
一、《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的运输、贮存环节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效实施,保证医疗器械在运输、贮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以下简称《附录》)。
《附录》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全面落实新法规要求。以“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为目的;遵循“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细化质量规范要求,厘清委托、受托双方的质量责任与义务,保障医疗器械产品在运输、贮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充分听取与回应行业诉求。充分听取企业在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模式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扰,综合研判分析,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解决行业难点,释放市场创新活力。四是引导行业规范发展,鼓励行业不断创新。引导和规范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的健康持续与高质量发展,对医疗器械供应链的产品质量安全、经营效率提升、社会成本降低至关重要。同时,在保障质量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代物流行业信息化、数字化与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的落地实施,推进医疗器械全程可追溯。
二、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应当在人员、设施设备方面有哪些必要的配备,来满足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全过程的物流操作与质量管理要求?
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有较强的专业性,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决定了医疗器械运输、贮存环节的质量管理水平。《附录》明确了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人员岗位配置与素质要求,明确相关岗位人员工作经历、年限、专业等要求。
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应当配备与所提供运输、贮存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仓储设备设施应当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医疗器械唯一标识采集识读设备,货架系统,装卸搬运及输送设备,分拣及出库设备,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温湿度自动监测及控制设备,运输车辆及设备。
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应当加强实时监测监控管理,对作业流程及及异常状况监控;运输、贮存产品包括冷链管理医疗器械时,还应当配备备用供电设备或采用双路供电,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同时,鼓励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采用创新技术,建设医疗器械自动化仓库,如高层货架、自动分拣机、出入库自动输送系统以及周边设施设备等构成的现代化自动仓,减少人工差错,提升服务能力。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是怎样的?主要包括哪几部分?
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应当具备权限、数据、记录、报表等多方面功能,可以有效固化质量体系的流程和质控点,可以全面的留存操作过程的记录,可以承载不同岗位、不同企业主体的互联互通。计算机信息系统,既是质量制度与质量流程固化与实施的有效手段,也是真实、准确、完整生成和留存质量记录的载体。
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包括仓库管理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运输管理系统等。需冷链运输医疗器械的还应当配备冷链运输管理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对医疗器械的运输、贮存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控制,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记录、查询、统计。
四、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经营企业在委托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运输、贮存时,双方的质量责任是什么?
《附录》明确了委托方和受托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双方的责任要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经营企业委托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运输、贮存医疗器械时,委托方应当依法承担产品经营质量管理责任。
委托方是医疗器械经营的质量责任主体。委托方应当负责其经营医疗器械的供货者、购货者与医疗器械产品资质审核、采购、销售、售后服务及医疗器械召回、不良事件监测等工作,并对委托的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进行必要的质量监督。
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负责收货、验收、贮存、在库检查、出库复核、发货与运输的具体操作,以及协助委托方进行退货、召回、不良事件监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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